安徽“四抓”淮河水污染防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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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9:35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日前,安徽省政府召集淮河、巢湖流域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环保局长会议,贯彻落实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精神,进一步部署下一阶段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省政府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污染防治工作,抓紧项目进度,抓好环境执法,抓住结构调整,抓牢污染防治。 针对淮河流域出现的污染反弹问题,安徽省环保局于4月28~29日、6月3日两次召开淮
据悉,安徽省将以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为契机,多管齐下,扎实推进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十五”计划的实施。 首先要抓紧项目进度,要求各市“十五”计划项目今年的开工率要达到70%以上,投资完成率要达到40~50%以上。二是要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抓好城市污水处理费,推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营。到今年年底,各市污水处理费收费率要达到80%。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屡查屡犯、超标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企业,要加倍处罚,直至停产。对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排污企业将强制性实施清洁生产审计。四是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发证后的监管力度,完善排污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凡超标超量排放污染物的,立即对其限产限排。五是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依法关停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生产线和企业,鼓励“关小上大”、集中生产、集中治污。凡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