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当前中国社会治安难点出现3个新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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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11:3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9日电 本周《瞭望》杂志报道说,来自中央政法委的信息表明,虽然中国目前的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社会治安的新情况不断出现,社会治安的难点也由此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报道指出,当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这类事件往往是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的问题叠加在一起、群众要求的合理性又同反映形
变化一:相当一些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 报道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打破了旧的体制,对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进行重新调整,特别是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的共同存在,使得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增多。以全国法院系统受理的民事案件为例,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每年几十万起,上升到2003年的480多万起。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还有相当一些人民内部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有的民事纠纷由于处理不及时或方法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有的地方因官僚腐败,执行政策有偏差,干群关系紧张,不断引发新的矛盾。一些涉及部分群众共同利益的矛盾:如企业改制重组、工资福利待遇、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牵扯范围广,处理难度大,不断引发群体性事件。 报道指出,在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中,治安案件最为突出,其数量远远大于刑事案件。而在所有社会治安案件中,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事件最为突出。在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主要体现在土地纠纷;在城市,人民内部矛盾主要体现在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 变化二:排查调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隐藏着新的治安隐患。 目前不少地方基层基础工作比较弱,很多措施没有落实。有些基层干部不善于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有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不高,办事能力不强,影响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有基层官员认为,当前农村的基层社会治安防范网络薄弱。首先,在农村乡镇、村两级是没有稳定财政来源的,主要依靠村提留、乡统筹,大规模的投入社会治安防范在多数地区无疑是纸上谈兵。其次,乡镇政权权力有限,许多矛盾是干部通过感情化解的,方法过于单一,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基层政权弱化。 而在城市,首先是社区工作者的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法律意识。其次,社区机构吸纳人才的力度还不够。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身份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的职工;既没有固定编制,也不算正式聘用,身份很尴尬。 变化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四大类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治安综治问题。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三是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问题。四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问题。(于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