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山葡萄酒质量问题仍然不容忽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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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11:56 新华网 | |||||||||
今年1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监督抽查了长春市7户山葡萄酒生产企业生产的7种产品,合格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 71.4%。虽比本季度全国山葡萄酒平均抽样合格率高出19.2个百分点,但质量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抽检结果来看, 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含有不允许添加的甜蜜素、糖精钠和色素等添加剂。二是部分产品多项指 标不合格。三是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四是干浸出物不达标。五是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其中问题比较 严重的是长春市金马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马牌山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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