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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育厅发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内开食杂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16:15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6月9日电(记者王莹)辽宁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加强中小学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禁在校园内开设食杂店等商业网点。

  《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卫生安全管理,要配合工商部门、卫生部门加大对学校周围食杂店、小饭桌的管理力度,未有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进行经营活动,更不得经营“三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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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食堂的管理。逐级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对存在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教育部门要追究学校校长和责任人的责任。采取课上、课下、宣传栏、电视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有关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教育和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吃好一日三餐,少吃零食。同时,也要教会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食品卫生防范知识。

  此外,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学生推销各种食品,学校也应抵制推销行为。如有违规,将依照有关规定,逐级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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