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私家侦探通过有偿举报获得社会认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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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0:43 东方早报 | |||||||||
东方早报驻浙江记者 戴虹红 今年以来,浙江省已有温州、嘉兴、杭州、金华义乌等地区的警方推行有偿举报制度。昨天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这一“花钱买情报”的举措不仅引起普通群众关注,也吸引了不少私家侦探。对这些私家侦探而言,钱的多少不重要,关键是他们的身份有望通过这一制度得到社会认可。
私家侦探: 这是“三赢”的办法 因为法律权限的问题,过去各地的私人调查机构在获取或提供线索时一直行走在法与情的边缘。有偿举报制度推出后,不少私家侦探已对举报奖励金跃跃欲试。在杭州,私家侦探和警察间的一种合作正悄悄出现,虽然当事双方对此都讳莫如深。杭城一家私人调查机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合作方式就是私家侦探和警察联合侦破案件或是抓捕逃犯。 据了解,私人调查机构中的许多工作人员都有在公安队伍工作的经历,所以他们对于案件的侦破都具有一定的经验。当警方面对的案件比较棘手而又极需尽快告破时,警方会建议由私人调查机构协助侦破。如果案件当事人同意,私人调查机构就会出面与其洽谈合作事宜以及费用方面的具体问题。谈成后,私家侦探就会协助警方开始侦破案件或是出外抓捕逃犯。如谈不成,警方就只能继续孤军作战。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一个“三赢”的方法。不光当事人可以如其所愿让案件尽快得到侦破或是逃犯尽快被抓获,公安机关也可以解决警力不足造成的困难,私人调查机构则是经济利益既得者。 警方: 有利社会治安就行 义乌警方有关负责人坦言,由于警力的短缺,面对大量的案件公安机关感到吃力。这位负责人称,不可否认,拥有半专业化技术的私人调查机构有着丰富的调查经验,也拥有一定的网络和人脉。如果他们能针对一些重大案件先期入手查找出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再利用有偿举报制度“卖”给警方也不失为一种方向。“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一种双赢”。 义乌市公安局分管刑侦案件的丁副局长告诉记者:只要是有利于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的原则上都可以,而这也许是将来警务工作中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徘徊者: 风险过大小心从事 也有一些私人调查机构认为,靠提供线索来赚钱风险太大,也与开业伊始明确独立侦查、独立办案的定位有所冲突。 杭州正巨商务信息调查咨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薛宇鹏直言不讳:“我觉得这里存在的风险不是我们这些小机构可以承担得起的。”风险之说就是经济利益问题。薛告诉记者,一般私人调查机构的业务形式是和要求调查的当事人签定合同确定调查内容,之后客户就会付给他们一笔费用。不管最后调查是否能成功,这笔费用都是需要支付的。因为调查本身就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这就如聘请代理律师必须要支付费用是一样的道理。但如果调查机构将目标盯住警方提供的“线索费”,那风险就大了。万一调查不成功,付出的成本就根本无处索取。 薜表示,该公司的做法是即使发现了线索,私家侦探还是愿意和当事人接头进行洽谈,再由当事人将线索提供给警方,从而保证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