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拆南京“亚洲第一慰安所”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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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0:58 东方早报 | |||||||||
东方早报特派记者 王进 特约记者 潘瑞锴 发自江苏南京 临近地段曾是地价“标王” 6月7日一大早,南京利济巷2号2楼的住户陶小年开始在晨光中收拾东西,准备搬家。陶是这座被认为是亚洲面积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建筑中最后撤离的居民之一。“这次搬到乡下,再也回不来了。” 陶小年清楚,以他的经济实力,可能永远无法在南京市的这一黄金地段买到房子。 事实上,利济巷地段曾经是南京市赫赫有名的土地“标王”。2002年8月,在南京的一次土地拍卖会上,白下区中山东路利济巷土地拍卖爆出2.01亿元的天价,比1.5亿元的底价高出了34%,每亩高达760万元人民币,创下了当时南京土地出让价格的最高纪录。 而面积4800余平方米的利济巷2号地块,正与这块被称作南京地价“标王”的地块相邻,按照“地段决定地价”的道理,价值应该与其相差无几。 有南京市民认为,正是该地块巨大的地段诱惑力,使得利济巷2号很难保留。“这么一块寸土寸金的地皮,怎么会让一座老宅长期占据?”这位市民说。 事实上,早在4月7日,在多方呼吁下,南京市邀请4名专家召开了是否拆迁利济巷2号的专家论证会。尽管论证会结论是“遗迹千万不能拆”,但职能部门却没有答复,相反居民动迁却开始有条不紊地进行。 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经盛鸿说,早在2002年,南京16个专家曾经联名写了1万字的呼吁信,呼吁江苏省委省政府保护南京及其他地区的文物古迹。然而,万言书递出,却“再无一个字的回音”。 因何未申请“文物”? 经盛鸿教授和南京医科大学的孟国辉教授都对拆迁利济巷2号表示反对。后者还提出,应该使其成为文物保护单位。 面对争议,南京市文化局文物处处长衣志强解释说,文物局只能管理文物保护单位,利济巷2号目前还不是文物保护单位,相关文物保护条例并不适用。 衣志强进一步介绍,新发现文物的认定,需要由发现者向相关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文物部门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并根据其价值大小确定为某一级文保单位,然后向社会公布,按文物法进行保护。 然而,并没有人以遗址“发现人”的身份去提出认定“文物保护单位”的申请。对此,经盛鸿解释说:“自己虽是教授,终不过一介书生,能做的只有呼吁。” 据了解,去年年底,促成曾经是日军慰安妇的朝鲜妇女朴永心南京之行的日本学者西野瑠美子,同旅日南京人、学者朱弘一起提交了要求保护的申请书。但是,记者近日联系南京市文物保护部门时,他们表示并没有接到任何文保申请。 另据记者调查得知,南京的当地媒体《现代快报》也在去年年底,发表《快报申请保护慰安所遗址》一文,以“发现者”名义提出申请。 当年报道此事的快报记者透露,该报最终没有递出申请书。据了解,原因可能是报社承受了相关部门的压力而被迫放弃这一举动。 原址将建土地交易中心 据南京市规划局综合处一位王姓负责人介绍,利济巷2号以及周边地段在拆迁后,将要建南京市土地矿产资源中心办公大楼,该中心是南京市国土局的下属单位。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证实了这种说法。据他介绍,申请拆迁的单位也是“南京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国土局矿产资源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表示,南京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是国土局拟成立的下属单位,南京市的土地、矿产等重要资源将均由该中心推入市场交易,该单位目前在国土局办公楼大厅内工作,其名字现在称作“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 据南京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的有关人士透露,利济巷2号的拆迁费用该中心已经支出,崛起的大楼肯定是办公性质的大楼,但“未必是本单位自用”。倘若这块地皮最终定性为经营性地皮,则拍卖后的资金扣除中心支出的拆迁费用外,全部上缴政府;如果是非经营性用地,则该笔已经支出的拆迁费用由政府支出。 据经盛鸿介绍,4月份召开的论证会上,有官员表示,如果保存慰安所,单是动拆迁费用,政府就需要拿出数千万元资金。“政府没有能力背上这个包袱。”然而经盛鸿不明白,“如果建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费用不仍然要政府买单吗?” 为什么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能够拿到这个地块?南京市国土局、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三家相关单位皆没有对记者作出解释。南京市国土局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国土局在此前召开的“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监督员会议”上,将“开工建设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该局今年遴选出的十大具体任务之一。 南京市规划局综合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规划局在没有接到有关部门的论证通知前,不会更改规划内容。“当初规划利济巷地段时,慰安所尚没有被发现,也没有人提出此处有较高文史价值,故规划局在规划此段地皮时,是按照正常的规划方案进行的。”这位负责人说。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一位负责人说,慰安所拆迁的申请报批手续齐全,分别得到国土局、规划局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批准,按照法定程序,房产局必须签发拆迁许可证。“如果我们不批许可证,申请单位完全可以状告我们行政不作为。” 利济巷2号“只迁不拆”? 利济巷2号拆迁难以刹车的另一个原因,是始于今年2月的南京“拆迁新政”。 记者在《南京今年上半年拆迁及冻结项目一览》上看到,包含利济巷2号在内的拆迁项目许可证号为“宁拆公字(2004)3号”。同时,房产局颁发的拆迁许可证也是“宁拆许字2004第003号”。 这个“3号”是有来历的。2004年2月1日,南京市出台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当地称之为“拆迁新政”。在此之前,市里冻结了大部分城市拆迁项目,以等待这个新法规的出台。 “新政”开始后,南京市批准了三个公用而非商用项目前来试水,即:1号九华山隧道工程拆迁,2号燕子矶码头扩容和3号利济巷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大楼。作为试点,这三个项目备受政府的重视,无形中充当了拆迁示范项目。 据了解,1号项目内的136户居民、28家企业用了58天全部搬迁完毕,2号项目更是仅用了7天。自四月初开始的3号即利济巷项目,目前则是“近300户居民的搬迁进展过半”。 记者在拆迁现场看到了南京白下区政府的红头文件———《关于成立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拆迁监管工作组的通知》,该工作组由副区长领衔,纪委、房地、审计等部门均参与其中,可谓“阵容强大”。 因此,有专家担心,受此影响,已经支付了动迁费用的利济巷2号,更不会轻易罢手。 据了解,此次拆迁的利济巷地块住户大约300户,动迁标准是4700余元/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连同上述3个项目在内的南京市总共13个拆迁项目中,已有11个出现资金缺口,这很可能是决定慰安所命运的一个变数。 事实上,尽管南京市政府于6月7日对媒体声明“暂停拆迁”利济巷2号,但据南京市新闻发言人徐宁介绍,居住在利济巷2号的居民动迁仍在继续进行。理由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拆迁现场,白下区拆迁办的一位张姓主任向记者表示,目前他们的工作是“只负责动迁,至于是否拆除,还要等上面的意思,有可能出现‘只迁不拆’”。 可是,同利济巷2号毗邻的北侧民国建筑已经被拆成了断瓦残垣,那里也曾是日军慰安所“望乡楼”的遗址所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