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位被定点刑拘的艾滋疑犯今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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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3:09 三秦都市报 | |||||||||
距汉阳市区约40公里的一个草木葱茏的小山丘下,有一栋小房,刘强现在生活在那里。早晨还不到8点,刘强一骨碌爬起来,利索地叠了被子,刷了牙,然后就坐在一边,安静地吃热腾腾的早点。如果不是铁窗将他与外面的世界隔开,这一切和正常人的生活无异。去年10月28日,他因盗窃、抢劫,被刑事拘留收押到此。为了安置他,武汉警方拿出了7万元,修了这座房子。但令外界更为关注的是他的身份——艾滋病患者,他因此成为全国首位被艾滋病犯人羁押点定点刑拘的疑犯,今日接受审讯。
警方介绍,多年来,刘强偷窃的摩托车至少有六七十辆之多,作案范围遍及武汉三镇,全市至少有8个派出所将其抓获过,但最终都因没有合适的场所关押,只好让他回家。对刘强,民警们十分头痛:“抓他是每警必出,然后是每次必放。” 艾滋病犯罪嫌疑人刘强的情况,迅速引起中央和湖北省、武汉市主要领导人的高度关注。2003年10月下旬,武汉市警方采取了史无前例的措施,市公安局监管处按照公安部相关标准,投入7万元钱,在距离市区40公里设计建造了一个专门的监号及相关配套设施。这是目前国内第一个艾滋病犯罪嫌疑人关押点。刘强很快被警方收押到了这个临时羁押点,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个监狱里就只有他一个人,看守的民警却有七个。 从刘强被羁押的第一天起,武汉警方就开始琢磨如何对待这个特殊的犯罪嫌疑人。“他涉嫌抢劫及敲诈勒索的案情并不复杂,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三个月之内就可以结案。到时将面临两种情况:一是构成犯罪,要向监狱移交;二是不构成犯罪,按规定应该立即释放。问题在于,这两种情况都会出问题。如果立即释放,刘强有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如果向监狱移交,他有可能会将艾滋病传染给其他犯人和管理人员。”不久前,武汉市公安局监管处副处长方国华得知刘强将受审后,心里显得相当沉闷。“一旦案子判定,按现有法律,刘强要参加劳改,但让他去哪里呢?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既让罪犯治疗艾滋病,又能得到劳动改造的地方。”他说。“能不能让刘强监外执行呢?似乎也不行。”方处长说,“以他这个特殊身份,如果监外执行,会不会纵容那些恶性犯罪的艾滋病患者?”“但也不能总将刘强关在临时羁押点,法律上通不过不说,现实情况也不允许。 据《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