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原副市长赵振夫妇涉嫌受贿一同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6:3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湖北襄樊原副市长夫妇7年捞钱250万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泉曾振求余皓通讯员涂莉)昨日,襄樊市原副市长赵振和其妻子冯卓琼,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同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赵振在担任襄樊卷烟厂厂长、襄樊市副市长期间,单独或伙同妻子冯卓琼多次收受他人贿赂,钱物折合97万余元;另有159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上午8时整,羁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的赵振被至武汉中院1号法庭候审室。他和已数月不见的妻子冯卓琼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场合会面。 9时整准时开庭。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全国优秀公诉检察官刘星等4人出庭支持公诉。赵振及妻子各请一名律师担任辩护人。 审判长宣布带被告人上庭,现年49岁的赵振和46岁的冯卓琼同时被法警上法庭。赵振上身着囚服,还面带微笑地向旁听席挥手;冯卓琼上身穿着鹅黄色短袖衫,面无表情。 从庭审中了解到,2003年初,纪委和检察部门在调查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孙楚寅的经济问题时,获悉赵振涉嫌受贿的线索(孙楚寅案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案发后,侦查部门扣的赵振夫妇存款及现金达301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被冯卓琼以亲戚名义散存于58张存单、银行卡或存折上。 法庭在审理其159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时,冯卓琼称,这其中有37万元是其变卖家中烟酒所得,另有53万元是存款利息。 庭审中,赵振对他和妻子收受钱物的事实基本未持异议。但他辩称自己并未为送钱人谋利,妻子收钱后并未告诉他。他同时请求法庭对妻子从轻处理。 庭审进行了5个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查市委书记带出赵副市长 在昨日的庭审上,公诉人介绍了此案的查办情况,并透露:“赵振案的犯罪线索是在查办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孙楚寅案过程中发现的。” 2003年初,侦查机关在查处孙楚寅的经济问题时,发现广东个体烟叶商梁增瑞曾送给孙一笔5万元的贿金。侦查人员对这一事实进行深入调查时,梁某供认,除向孙楚寅行贿外,他曾多次向当时分管工业的副市长赵振送钱物,赵振案由此浮出水面。 2003年3月,赵振被省纪委“双规”,同年5月6日,省纪委将此案移交省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5月30日,赵振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省公安厅执行逮捕。 据检察机关查实,梁增瑞为了请赵振帮忙催讨烟叶款及达到长期与襄樊卷烟厂做生意的目的,先后6次向赵振行贿,共送人民币18万元及价值1.8万余元的音响一套;前后5次以礼品夹带现金的方式,向赵妻冯卓琼送上人民币45万元,其中最大一笔为27万元。“权力利润”暴富副市长家有闲钱三百余万“大偷”口称怕小偷,巨款散存亲友处 案发后,侦查部门扣押赵振夫妇拥有的现金及存款包括近240万元人民币、5.8万余美元、13.4万余港币。这些钱的大部分,被冯卓琼以亲戚朋友名义散存于58张存单、银行卡或存折上。 2003年3月,省纪委将赵振夫妇“双规”。经政策攻心,冯卓琼委托其妹妹从各处将这些存单收回,上交给了办案机关。 为何要将这些钱以亲戚朋友的名义转存?冯卓琼昨日在法庭上说,将这些钱分散放在妹妹、母亲那里安全些,能防小偷。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159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名,冯卓琼在法庭上辩称,其中有近54万元是她在银行存款所取得的高息;另有37万元是逢年过节所收的烟酒变卖后所得,应属有合法来源的收入。 控方对这一辩称指出:“双规”期间冯卓琼交待,家中所收的烟酒是委托襄樊铁路大酒店旁的两个小店代销的。但办案人员找到这两个小店店主核查时,他们称没有此事。至于近54万元的利息,办案人员让冯举证,但冯不能举证。烟商保证刀架脖子也不说赵副市长就把金钱笑纳法庭上:贪官演绎“受贿逻辑学” 昨日法庭上进行事实辩论时,赵振“侃侃而谈”,数次翻供。公诉人说,在赵振夫妇被提起公诉的阶段,两人就全部翻供,今天他的翻供在我们的意料之中。 受贿之逻辑:他赚的钱反正是烟厂的钱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1月的一天晚上,时任襄樊卷烟厂厂长的赵振在家中收受梁增瑞送上的5万元。同年1月26日,经赵振签批,襄樊卷烟厂付给梁增瑞烟叶款270万元。 赵振供述:梁第一次送给我2万元时,被我退掉了。为什么?因为不能收钱嘛!他经常送我些礼品,礼品我收了,吃的用的都可以收,但钱我坚决不能收,我也常跟老婆这样说。 1995年1月,梁某到我家送来5万元,开始我也是不肯收。后来在梁某的劝说下,我想他赚的钱反正也是我们烟厂的钱,就收下了。 梁增瑞证词:赵振开始是不收我送的钱。但我向他保证,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是刀架在脖子上我也不会说。赵夸我够朋友,还对我说:“以后如果我不在,就找我老婆。” 受贿有借口:这3万元是他付的咨询费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11月,时任襄樊市副市长的赵振在北京学习。梁增瑞恰巧也在北京。梁请赵振帮忙做襄樊卷烟厂的工作,催要烟叶款。赵振当即答应,并接受梁送的3万元。事后赵给时任襄樊卷烟厂厂长的邬某打招呼,要求及时向梁付烟叶款。 赵振辩称:我与梁在北京偶然相见,梁要我帮他考察其在北京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我对他要投资的项目进行了分析,并给了他参考意见。这3万元是他付给我的咨询费。 梁增瑞证词:我与当时的襄樊卷烟厂厂长不认识,想要赵振帮我催要一下烟叶款。我当时在北京做农副产品生意,与房地产没有关系。 受贿挡箭牌:妻子收了钱不敢告诉他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10月22日,梁某为了请赵振帮忙催要烟叶款并关照多做些生意,在广东一家银行以冯卓琼提供的赵振母亲的名字开户,存储了一张27万元的存单。随后,梁将此存单送给了冯卓琼。同年11月、12月,梁与襄樊卷烟厂签订了5800担烟叶的合同,襄樊卷烟厂付给梁烟叶款1300万元。一年后,冯和妹妹一同到广东将此款取出分存。事后,冯将此事告诉了丈夫。 赵振辩称:妻子没告诉过他,这么大一笔钱,妻子也不敢告诉他。 冯卓琼供述:我和妹妹到广东去取钱的事我告诉过赵振,他还说要给梁打电话,要梁在广东给我安排一下,但我没要梁安排。两个金钱迷一对贪夫妻 赵振,男,1955年2月生,汉族,大学文化。1995年1月起,担任襄樊市卷烟厂厂长,并先后任襄樊烟草专卖局局长、襄樊市烟草公司经理。1999年1月起,担任襄樊市副市长,主要分管工业、交通及商业,并负责联系烟草业。 2003年3月,赵振因涉嫌经济问题被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两规”。同年5月1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湖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批准逮捕。 冯卓琼,女,赵振之妻,1958年12月生,中专文化程度,襄樊铁路烟草专卖分局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5月25日,因涉嫌窝藏、转移赃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