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三名违纪村干部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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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7:51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季栋梁)近日,灵武市对王学礼等3名失职和违纪村干部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 2003年,灵武市确定郝家桥镇兴旺村实施退耕还林362.8亩,市上向村民补助生活费7258元,补助粮36280公斤。在领取第二批补助小麦时,村主任吴泽涛与五组组长马某某把补助小麦10884公斤以每公斤1.23元的价格出售给某个体户,之后将13387.32元卖粮款与7258元
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还有崇兴镇台子村村支部书记杨自立,他利用自己兼任出纳的便利,采用不入账等手段挪用集体资金14990.28元。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