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通局副局长冉纲才涉嫌受贿四百多万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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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8:55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昨日,原郑州市交通局副局长兼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冉纲才涉嫌受贿罪一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 冉纲才,现年59岁。据检察机关指控, 1995年年初至2001年4月,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310国道小关段改线工程及其配套拆迁补偿费、绿化费和小关镇修建南山旅游路补助款的拨付中,给予小关镇多方“照顾”,先后收受时任巩义市小关镇镇长胡光周的
1995年,冉“帮助”河南省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参与巩义市伊洛河大桥工程和西南城公路孔河桥(马寨)工程的施工,从中先后收受该公司经理张泽贵“感谢费”30万元人民币;2001年七八月份,冉又在107国道—北三环立交桥项目招标过程中帮助该公司参与了工程的施工,从中收受张泽贵“感谢费”50万元人民币。 1998年至2000年,冉在310国道竹林段改造中,“帮助”竹林镇协调修路资金、追加修路补助费,从而先后4次收受时任竹林镇镇长李书转的感谢费130万元人民币。(记者 赵珊) 线索提供 刘娜 冯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