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劣质奶粉事件:市长记大过 副市长责令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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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9:0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任民) 按照国务院要求,监察部近期派出调查组,在安徽省监察厅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有关监管者的责任问题进行了调查。阜阳市长被处分,副市长等被责令辞职。 经查,2004年4月前,大量营养素含量全面低下的劣质婴儿奶粉通过郑州、合肥、蚌埠和阜阳批发市场流入阜阳农村销售点。劣质奶粉导致婴幼儿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并发多种
造成阜阳市婴儿劣质奶粉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体上阜阳市政府和工商、卫生等部门存在着对劣质奶粉充斥市场及婴儿受害问题情况不明、重视不够、清查不彻底、督查不到位、执法不严等问题,一直未能有效遏制劣质奶粉充斥市场的状况。 阜阳市政府对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负有严重失察、督察不到位的责任;阜阳市工商局作为流通领域的执法主体,对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负有严重失职的责任;阜阳市卫生局作为《食品卫生法》的执法主体,对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负有严重失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的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监察部的建议,安徽省省委、省政府按规定程序,给予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庆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工商工作的副市长马明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 对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将由安徽省进一步深挖细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