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岂能只保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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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09:53 中国环境报 | |||||||||
据报载,近日发生于安徽省滁州市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污染事件,其污染物源自南京曙光化工厂。这家化工厂与安徽省来安县王某等人达成协议,将101桶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倾倒在安徽省滁州市境内。 明知随意倾倒化学品废弃物污染环境要受到惩罚,不敢在本省倒,就花钱倒到外省,不敢在城里倒,就雇人倒到乡下。这种荒唐行径,无异于掩耳盗铃,损人害己。
在曙光化工厂看来,花钱跨省倾倒废弃物,是一个“低投入高产出”的经济行为。遗憾的是,他们这笔成本收益账算错了。且不论倾倒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破坏,随着此案的浮出水面,曙光化工厂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从曙光化工厂计算治污成本的糊涂观念,我们不难看出,虽然环境执法力度和公众环境意识日益增强,但是很多企业却并没有使保护环境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但还有一些地区和企业不能正视污染的恶果,而是采取自欺欺人的做法,千方百计钻环境监察的空子,企图逃避破坏环境的惩罚。 这些违法企业往往存在“经济效益是自己的,环境保护是大家的,偷排抓不住,治污成本便省了”这种狭隘想法。殊不知环境保护关乎每个人的利益,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只有一个。 企业应该树立新的环保思路,不仅要执行好国家的强制标准,而且要放眼未来,主动提高环保技术水平,把环保作为一种自觉的行为。企业应该看到,环境保护是大势所趋,环境已成为许多地方招商引资的重要标准。 而且,企业在未来的竞争中,环保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些只顾自己的眼前利益,而不注重环保,甚至不惜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行径,在日益完善的环境法律和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将无处藏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