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钢瓶要尽快找婆家 明年底前完成产权转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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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0:10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使用自有产权气瓶的市民请注意,我市已于近期开始了气瓶普查整治工作,要求所有私人气瓶必须在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产权转移,未进行产权转移前,必须先进行“托管”。 据了解,我市目前的液化气用户,大部分是在市液化气公司开户换气,使用的是该公司的周转钢瓶,该公司负责钢瓶的定期检验和维修。但也有部分市民使用的是自备钢瓶,而
为此,市技术监督局于近期发布了“关于气瓶充装和使用管理的通告”,规定,瓶装气体用户及经销单位应选择固定充装单位充气,并将自有产权钢瓶按市场价格和使用年限,折价转移到充装站周转使用,由充装单位统一建立钢瓶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对使用年限满15年的钢瓶,必须报废。 据悉,为落实《通告》要求,市液化气公司已开始进行钢瓶产权转移工作。从即日起,按照自愿的原则,市液化气公司将以每只50元的价格收购零散液化气用户的自备钢瓶,同时无偿提供给用户经过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接收用户为该公司的协议用户,享受到该公司所属18个气站随时换气或电话预约送气的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