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土地岂能是地方政府“钱袋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1:2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作者:齐殿斌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集团不约而同地盯上了土地这份“最后的晚餐”,都想用土地来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于是大规模的“圈地运动”一浪高过一浪。而一些地方政府由于不断增长的财政压力和不断高涨的“政绩冲动”,也需要“以地生财”,通过将土地“农转非”,可以大量获取土地资本增值收益。低价征地,高价出让,拿土地来招商
从法律上说,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但国家或集体所有到了地方就成了政府所有。既然是政府所有,政府就可以自由征用来搞招商。政府廉价从农民手中买到土地,然后转手以高价卖给开发商,这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同时,他们还会将这种行为冠上“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另外,几乎所有的政府征地都是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进行的。比如,《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均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并没有对“公共利益”作出具体的限定。而在实际工作中,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基本上都称为征地,几乎一切征地项目都可以“搭乘”公共利益的“便车”,随意出让、“批租”国有土地,各种经营活动也都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的。据16个省、区、市国土部门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调查,征地项目不仅包括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工商业、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征地占到总量的22%,学校、企业用地等也占到13%。 北京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土地管理纳入干部考核体系,落实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提出,各部门、各单位均不得再搞土地招商。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应土地,避免多头供地、低价出让土地,防止恶性竞争。有篇报道的题目为《政府不得拿土地来招商》。“政府不得拿土地来招商”———我以为这是“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防止土地成为政府“钱袋子”的一个治本之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