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女儿告父母讨要抚育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1:25 新华网

  近日,乐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子女状告父母,追索抚育费案件,并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给女儿张某抚育费440 元,使即将辍学的张某又可以安心求学。

  张某系乐都县某校初中学生,出生8个月后由祖母抚养,她父母从未支付过抚育费。在张某年幼时,祖母尚能独自抚 育孙女。后来,张某父母离异,法院判决张某由父亲抚养,后又变更为由母亲抚养,但张某一直随祖母生活。后来她父母均再 婚,但均未支付过张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意乱情迷不妨颠鸾倒凤
某抚育费。随着张某年龄的增长,生活及教育消费日益增加,年老体弱的祖母根本无力负担张某的生活费 及教育费,张某面临生活的困窘和辍学的危机。无奈,张某一纸诉状将她父母告上法庭。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北京传递雅典奥运火炬
胡锦涛出访欧四国
美国前总统里根病逝
八国首脑会议8日召开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2004北京国际车展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