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监察总队施帮手工钱有着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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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2:04 新华网 | |||||||||
“那些四川农民工的工资汇出了吗?”6月7日,(以下简称“总队”)的于副总队长再度拿起电话,督促某装饰工 程的负责人尽快将所欠的农民工工资按协议按期给付。 这起为农民工讨工钱的事,虽已告一段落,但仍然还时时记挂在监察人员的心中。 5月11日8时许,总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某装饰工程承包人李某某拖欠30多名四川
与此同时,30多名四川农民工聚集在总队门前,要求帮助讨回血汗钱。监察人员一边调查,一边耐心做农民工的思 想工作,但他们执意不肯离去。为了稳定农民工的情绪,在事实没有搞清的情况下,办案人员责令李某某立即带农民工回工地 ,并要安排好吃住。 14日上午,总队两名副总队长、两名监察员与李某某来到工地现场。经查证,李某某承包的装修工程总合同金额为 51.2万元,支付工程款37万元,处工程质量罚金5.848万元,工程质保金预留2.56万元,工程款余额5.79 2万元,按合同规定还有近10%的工程没完工,余额在未验收的情况下无法付给李某某。从核实的情况看,虽然李某某不具 备承包装修工程的资质,与工程方签订的装修合同是违规的,但与农民工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主要责任在李某某,所欠 工资应由李某某偿还。但李某某对甲方罚款和预留有疑义,认为还应再拨付给他一部分工程款。 工资没有马上兑现,食宿又眼看没有着落,这些农民工十分焦急,有关部门也在积极研究解决办法。15日晨,监察 员催促李某某抓紧时间筹措工资款。16日下午,李某某筹到2万元。经监察人员与王某协商,在一个月内与承包人李某某结 算完,如李某某没有余款,余下农民工工资由工程方承担,并在一个月内返还。接着,总队又与省和长春市有关部门一道,一 方面督促李某某继续筹资与农民协商还款事宜,一方面做好农民工的稳定工作。5月17日下午4时,农民工同意先领45% 的工资,剩余部分1个月内给邮到他们指定的账户上。见工钱终于有了着落,近日,30多名四川农民工踏上了回家的列车。 于副总队长对记者表示:这30多名四川农民工的工资,他们将做好监督,必须按期给付。另外,现工商、劳动、工 会等部门正联手对非法使用农民工及拖欠工资的问题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坚决纠正,对有违法行为的,必须处罚。(张志勇 本报记者刘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