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厅获悉:六类人员不能报国家司法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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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5:23 新华网 | |||||||||
6月8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获悉,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31日,考试时间为9月18日、19日。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需要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通知精神,新疆乌鲁木齐县等69个县,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另外,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处长杜言义说,由于电脑在新疆一些经济落后城市暂时无法普及,所以新疆的司法考试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到各地州市司法局现场报名咨询(乌鲁木齐地区考生在乌鲁木齐市司法局报名)。 据介绍,去年新疆有4750名考生参加司法考试,近260人通过,通过率为5.5%。此次考试,新疆各地州都将设有考点。 相关咨询电话:0991-2318198转2254、2823、2806(完)(编辑:潘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