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100万 空壳公司董事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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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5:56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6月10日电(阳沈苏、黄豁)由于虚报注册资金1400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100万元,重庆市金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卢铁肩近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提起公诉,涪陵区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现年45岁的卢铁肩为向社会吸收存款,先后4次采取使用虚假证明、虚假股东虚假出资
1996年12月,卢铁肩担任涪陵产权交易所所长,他从涪陵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和涪陵建达实业公司获得印鉴后,采取虚构股份的方法向涪陵区工商局申请成立起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涪陵新时代招商咨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实,这100万元的注册资金系卢铁肩利用职务之便,将产权交易所的两张50万元大额存单用于验资,随后他将这100万元撤归涪陵产权交易所。 1997年7月,卢铁肩又向涪陵通济公司借款500万元,向涪陵工商局申请成立了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的涪陵国泰典当行,在验资后,他立即将500万元归还了涪陵通济公司。1999年9月,卢铁肩将涪陵国泰典当行的股东虚增至14家,注册资本虚增至1500万元,在涪陵区工商局以注册资本1500万元注册登记,领回营业执照。而实际上国泰典当行当时的资本仅有800余万元。 随后,涪陵国泰典当行更名为“重庆金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月,卢铁肩将金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100万元经营资金用于向涪陵区工商局申请成立总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重庆骏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后,他将100万元立即撤还给金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与此同时,金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不久,卢铁肩就以公司的名义,采取发放个人优先股形式向社会高息揽储,一年多时间,吸收公众存款达303万元。199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区分行认定其行为属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要求立即停止,而金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仍然继续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直至2003年11月。据统计,以卢铁肩为董事长的金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共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107.13万元,涉及储户482户,一部分公众存款被卢铁肩赌博挥霍掉,案发时仍有658.03万元未兑付给储户。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