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查获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权的自行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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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6:21 新华网 | |||||||||
海关查获的注有"OLYMPIC"标志的"婴儿三轮车" 新华网天津频道6月10日电(范海铭) 近日,天津海关在对浙江省某贸易公司申报出口至阿联酋的价值11万美元的9700辆"婴儿三轮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批货物的外包装纸箱及车身上均印有"OLYMPIC"标志。由于该出口企业不能提供其合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相关证明,经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鉴定,该批出口自行车为侵权产品。目前,天津海关已将这批自行车予以扣留。这是天津海关历年来查获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中货值最大的一起。
天津海关介绍说,自2002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来,天津海关依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按照海关总署查缉进出口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风险分析,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据统计,从2002年4月1日至今,天津海关已查获6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出口货物,主要是侵犯奥运五环、OLYMPIC标志、北京2008年奥运申办标志的各种运动服装、运动鞋、书包等,扣留侵权货物价值达120余万元。(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