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3个省区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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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22: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邱红杰)随着河南、湖南、广西、重庆、西藏、青海等6省(区、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3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记者从10日由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在北京联合召开的部分省(区、市)治理公路公路“三乱”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经过多年的努力,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公路“三乱”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力度不减、责任不变,提高治理工作水平。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理公路“三乱”;进一步解决一些地方收费站点过多过密的问题;建立防范和惩处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落实责任制,加强上路部门的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文明服务的水平。 我国治理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工作已开展十多年。1997年,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实现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2002年11月,北京、辽宁、上海、海南、甘肃等17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更高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