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电价方案获发改委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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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3:48 京华时报 | |||||||||
作者: 葛柱宇来源: 本报讯(记者葛柱宇)市发改委昨天宣布,受到广泛关注的北京市季节性电价调整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低谷电价普遍下调20%,平时段(7时至8时和11时至18时)电价最高上浮11%。
国家发改委在批复中说,北京市执行峰谷电价的用户,于每年7、8、9三个月份的用电执行季节性峰谷电价,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除农业用电外,低谷电价在对应的各类用电低谷电价基础上均下浮20%; 大工业用电的平时段电价在对应的大工业用电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1%; 普通工业用电、商业用电、非居民用电、非工业用电的平时段电价在对应的各类用电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5.5%; 北京经济开发区执行峰谷电价的用户,低谷电价在现行各类用电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执行两部制电价用户的平时段电价上浮11%; 执行单一制电价用户平时段电价在现行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