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启动利益追偿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3:5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李跃来源: 《晶报》 无论如何,当地政府的这种主动姿态是颇能给人启示的。这个细节使逐渐真相大白的案情推进到了另外一种有意义的层面,那就是,除了对诈骗者进行严厉查处与惩罚,也启动了对广大受害者的利益追偿。这是对信用危机的有效修补,对公共机构公信力的维护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样的举措比我们以往常见的纠错机制走得更远。公共部门勇于承认错误确实意味着社会的进步,但我们往往习惯于向前看,比如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着手进行新的更加完善的制度安排———这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不过,之前那些个人遭受的利益损失或者伤害呢?是不是也应进入公共考量的视野?我们还得以负责任的态度解决一系列后遗症。 比如,某地曾因交通指示的失误导致众多司机违章,司机们自认倒霉地交纳了罚款。后来,一位律师在违章时偶然发现了问题,职业敏感促使他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有关部门倒也从善如流,闻过即改,免掉了他的罚款。但是,之前开出的那些罚单呢?推而广之,类似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差不多是一种常态,却往往为我们所忽略。摘编自《晶报》6月10日文/李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