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规范幼儿园办学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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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3:54 山西晚报 | |||||||||
本报6月10日讯(记者程洁)办园不合格和未经许可举办的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取缔;幼儿园园长、教师都要持证上岗。今日,太原市政府出台政策,严格规范省城幼儿园办园体制。 按照太原市新的规划,到2007年省城幼儿教育将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幼教发展格局。此外,还将建立
为此,太原市政府要求,各办有幼儿园的企事业单位要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对已无能力举办幼儿园的单位,通过办园体制改革积极探索联办、国有民办等办园形式;企业所办幼儿园可随中小学分离工作一同将幼儿园资产整体无偿划拨,移交当地教育部门统筹管理,幼儿园自主经营。此外,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空余校舍要优先举办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要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对办园不合格和未经许可举办的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取缔。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