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10项措施着手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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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4:1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四川在线消息 昨(9)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吸取万源市“5-24”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我省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日前出台10大措施,要求各地从即日起坚决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极力扭转当前被动局面,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 今年以来,我省已经发生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死亡86人,受伤177人,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均居全国第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此,省公安厅和省
--公安机关要强化对县乡道路的监控; --要逐条道路、逐个乡镇地加强对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突出问题的整顿,如超速、超载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 --对客运、货运车辆严重超载的,除了依法予以处罚外,还要通知车辆所在运输单位进行整改; --在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气象条件下, 对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的路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暂时交通管制;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屡次违法驾车的驾驶员要逗硬执法; --大力整顿交通运输企业,特别要抓好客运公司及业主的整顿,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客运场站的监管,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客车站点要限期进行整改; --公安机关要对本辖区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客车通行情况进行一次清理; --发动乘客对驾驶员、车主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举报驾驶员或车主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要给予奖励;继续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排查力度; --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好本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四川日报 (交总宣 李华林 本报记者 李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