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今年内四起矿难56名隐瞒不报者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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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7: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郑州六月十日电 (记者 白源) 记者今日从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河南省今年内发生的四起煤矿事故中,隐瞒不报共涉及的五十六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从副市长、副县长、乡长、矿长到驻矿人员、包矿人员,分别受到了降级、撤职以及刑事追究等处分。 为严厉打击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行为,加大对煤矿安全的监管力度,经河南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同意,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了这四起隐瞒
三月三十一日八时,汝州市小屯镇顺发煤矿七名矿工下井处理冒顶,十时二十分左右作业现场发生顶板事故,四人被埋,找到他们时发现均已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私下与死难家属达成协议,矿方每家赔偿二十点二万元人民币,现场支付,条件是各自将遇难者尸体拉回处理,不准对外声张。后经民众举报,有关官员作出批示,汝州市动用公安刑侦力量进行侦查,才使真相得以查清。该矿矿长等数名负责人被吊销矿长资格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汝州市副市长李顺安由于对煤矿发生事故隐瞒失察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四月十七日八时,渑池县杨书群煤矿东井五人乘坐吊桶下井,受井壁阻挡发生倾斜,导致五人从吊桶坠落井底死亡。直到十八日凌晨,矿方才将实情告诉遇难矿工家属,后因矿主潜逃,赔偿金额无法落实。池底乡部分民众和死亡家属到该县县委、县政府上访,但县委值班人员未将此事上报。事故发生后,陈村乡和池底乡也没有及时上报。该矿矿主杨书群、主要负责人李点堂等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池底乡党委书记张新文、池底乡乡长高爱玉、陈村乡乡长张永强等人,分别受到严惩。 三月二十三日七时五十分,禹州市方山镇第一煤矿一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消息,矿长闫全中等人直到被刑拘后的第七天才承认冒顶死人事故。四月四日,在同一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四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矿方继续隐瞒真相,封锁消息,直到事情被查清。该矿八名责任人分别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方山镇镇长杨发欣、禹州市煤炭局副局长赵保定等受到行政记过等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