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新版最低工资标准解读:你的报酬合法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9:53 新闻晨报

  上海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本报接到一些市民来电话咨询,他们提出了“企业发的各种补贴算不算在最低工资内?”“外来务工者是否也可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

  为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请综合处叶维弘同志对相关问题作了解释。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2004车展大饱眼福

  4种做法违反《规定》

  在当前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竞争力较弱的劳动者不仅遇到了找工作难,而且在付出了劳动后却得不到合理报酬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1、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混淆和模糊最低工资范围。如虽能拿到高于最低标准的工资,但一旦扣除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津补贴等费用后,实际工资就达不到最低标准。

  3、最低工资中包含了超时工作部分。部分企业的职工虽然拿到的工资达到了最低标准,但这些报酬是他们通过超时工作得到的,如果扣除企业应当支付的加班费,他们的工资可能也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一些企业通过增加劳动时间来降低用工成本,将加班工资、超额计件工资等都计算在最低工资之内。

  4、借计件工资规避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采用计件方式发放工资,但是定额定得很高,只有加班才能完成。如果扣除按规定应得的加班工资,肯定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而按规定,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得的工资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举报最高可获5倍赔偿金

  可打12333电话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一经查实,劳动保障局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的工资,3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新的《最低工资规定》,这一规定提出,企业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外,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赔偿。新标准适用外来务工者。

  (作者:田玲翠)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雅典奥运圣火全球传递
美国前总统里根病逝
八国首脑会议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