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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全国首个仲裁规范 违纪者“终生禁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1:03 齐鲁晚报

  今天,由济南仲裁委员会牵头起草的第一个全国性仲裁服务规范在济南正式出台,根据该规范,因违纪违规而除名、解聘的仲裁员,实行“终生禁入”制度。

  大众网济南6月10日讯 (记者 董震 通讯员 闫克楠) 今天,由济南仲裁委员会牵头起草的第一个全国性仲裁服务规范在济南正式出台,根据该规范,因违纪违规而除名、解聘的仲裁员,实行“终生禁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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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济南市仲裁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首次提出了仲裁员公正承诺概念,仲裁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仲裁程序、服务项目和有关监督投诉电话。仲裁员仲裁案件必须签署公正声明,仲裁员存在依法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觉提出回避。仲裁员对自己及其近亲属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之间曾经存在师生、同学、亲友等有利益、情感关联的社会关系,应当主动向当地仲裁机构和所办案件的当事人公开披露。因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求约见仲裁机构负责人的,仲裁机构应当及时安排会见。对因违法违纪而被除名或解聘的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仲裁机构将实行“终生禁入”制度,终生不得从事仲裁工作。

  据了解,该规范是应国务院法制办要求而制定,并由济南、广州等国内8家仲裁机构共同签署。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将这些规范向全国各仲裁机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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