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方案出台 国资委管企业 发改委把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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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2:39 新华网 | |||||||||
备受关注的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的“三定”方案日前正式出台。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区域经济调节部门。省国资委
划入的职责(一)负责省政府授权监管的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责。(二)原中共吉林省企业工作委 员会的职责。(三)省财政厅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责。(四)原省政府体改办有关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职责。(五)省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拟订省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省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的职责。 据悉,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为省政府授权监管的省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对目前尚未与省直 有关部门脱钩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由省经济委员会和现分管部门负责改革、改制、脱钩工作,完成一 户,经省政府授权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一户。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所监管企业的关系是: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 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同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81名,待接收军转干部行政编制4名(另行下达),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主任 兼党委书记1名,副主任5名,纪委书记(监察专员)1名;正副处长(主任)33名(含秘书长1名,专职机关党委副书记 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各1名)。 内设机构根据其9项主要职责,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4个职能处(室)。省发改委 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责,划归省商务厅。 (二)划入的职责:1.原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相关职责。2.原省物价局的相关职责。3.原省经济贸易 委员会的产业政策制定、国家投资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的管理、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编制、资源 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等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2.强化经济调节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 事务。3.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全省发展战略、规划、宏观政策的职责。 根据省政府规定,管理省价格监督检查局。 人员编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41名,待接收军转干部行政编制1名(另行下达),机关离退休干部 工作人员行政编制7名,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行政编制3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 制14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7名,纪检组长(监察专员)1名;正副处长(主任)58名(含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各1名)。 内设机构根据其15项主要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7个职能处(室)。 相关新闻 “新部门”印章由省政府制发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机构改革中新组建、更名及撤销部门印章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新组建部门 的印章,由省政府制发。更换名称的部门,原印章(钢印)自新印章启用之日起即停止使用。原印章须上交省政府办公厅,新 印章由省政府制发。撤销部门的印章(钢印),自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即停止使用,由原部门办公室将其上交省政府办公厅。 (记者宋治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