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5·5”特大冷库货架倒塌事故责任人受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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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5:38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6月11日电(记者古文洪)记者11日从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郑州陈砦特大冷库货架倒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已全部结束,21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对事故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6人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5月5日8时许,34名民工进入郑州市金水区陈砦村郑州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30号库房内,对货架上存放的369.8吨蒜薹进行分装,上午11时许,货架突然全部倒塌,致使正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江苏省常熟市金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违规生产用于冷库的仓储货架,并在设计、生产、安装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货架整体稳定性差、承载能力不足造成失稳坍塌。该公司业务员周友凯、质检员陈月新、生产厂长杨国忠、总经理马利江,对货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最终酿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砦村党支部、村委会及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盲目购买和使用无合格证的货架,安装、使用过程中又缺乏安全监督和人员培训,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为此,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副经理刘永贵、陈砦村村委会主任陈扎根分别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陈砦村党支部书记宋书保、党支部委员陈来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同时,对本次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13名人员也都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6人被行政撤职,2人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5人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