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企老总不再自定薪酬 买商品房须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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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16:47 千龙新闻网 | |||||||||
千龙网北京6月11日讯(记者王玲)今天上午,北汽控股等20家北京大型国有企业与市国资委正式签署了“200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市国资委对国企老总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的改革自此拉开序幕。作为试点单位的这20家国企老总从此将不能再自定薪酬,同时,他们购买商业保险、商品房等行为都必须向国资委申报,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市国资委主任熊大新说,
本次试点工作将着力解决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与企业效益背离的问题,从制度上杜绝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问题,强化国有资产经营成果与收入挂钩的考核机制。 据悉,此次试点改革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全部收入都将纳入国资委的管理范围,凡涉及收入性质职位消费货币化改革、商业保险、购置商品房等行为都应当事前向国资委申报,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自去年10月15日国资委成立后,立即围绕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问题开展了调研,并广泛征求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出台了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两个暂行办法。 熊大新指出,过去,由于出资人职责不到位,信息不对称,外部监督体系又非常薄弱,国有企业被内部人控制的现象非常普遍。企业投资决策失误多,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资源的浪费,直接损害了出资人利益。 他表示,试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负责人薪酬管理改革,有利于将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落实到企业负责人,科学评价企业责任人的业绩,合理地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奖惩,从而将企业国有资产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统一起来,从总体上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和竞争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