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要求11省市质检部门追究劣质奶粉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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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21: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记者杜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调查处理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有关的责任问题。 通知说,根据阜阳市政府提供的“阜阳劣质奶粉”名单,标称生产加工企业涉及到
质检总局要求,上述11省(区、市)局要组织专门调查组,在查证处理本省(区、市)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有关案件的同时,对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有关责任进行调查,对涉及这一案件有失察、失职等行为的,不论是哪一级干部,都要彻查到底,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绝不许姑息包庇。各有关局要于6月20日前将调查处理结果及处理意见报总局。 通知还要求,全国其它地方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也要按照要求,对查处劣质奶粉过程中,涉及质监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凡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进行严肃处理。 相关专题:劣质奶粉害死婴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