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一审 主犯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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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22:26 新华网 | |||||||||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一审审结了焦作市兴旺物资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这起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4亿4千万元,是今年我国审结的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记者出镜:我身后就是焦作市兴旺物资贸易公司所在地。在这个不足80平米的地方,犯罪分子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虚开了1.4亿元增值税发票,平均每个月要虚开一千多万元。
这仅仅是犯罪分子虚开给他人的数额,加上为自己虚开的发票,仅在焦作,这个犯罪团伙就虚开了增值税发票2547份,虚开金额2亿4千万元。犯罪分子张迷、张希增等人还在山东注册了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2亿多元。两地虚开增值税发票销售额总计4亿4千万元。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国税局副局长李捷光:去年3月份我们在作纳税评估时,发现兴旺公司当月销售额达两千万元,税负还不到千分之一,我们再看以前的月份也是这样。我们就怀疑兴旺公司有重大的偷税嫌疑,马上向上级税务机关作了汇报。 河南省焦作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张素霞:我们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对这个纳税户开展了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个纳税户有两个明显的疑点:一是它有大量的空白的收据、空白的介绍信和不同单位的公章;二是它从山西、河北、山东取得的进项发票全部都是假的。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它是一个虚开发票公司。 调查发现,兴旺公司店内没有存货,店外也没有仓库,但短短5个月的销售额却达上亿元。最多的一次用连号发票开出七百多万元。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爱国:张迷一伙成立公司的宗旨就是要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对外开出一千二百多份增值税发票,而且他们成立公司没有进行一起真实的经营活动。 主犯 张希增:特对不起家里人,很后悔。说实在的,也害了我们家里人。 河南省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李钦:焦作兴旺案件是我省通过金税工程网络,主动发现企业申报异常等情况立案查处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大案。这个案件再一次警示那些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作案的犯罪分子,以身试法,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