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鸭头”蹲牢赔钱(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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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02: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6月11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分别对被告人刘先志、周德明组织男性向男同性恋者卖淫的两宗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刘先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被告人周德明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3年7月,被告人刘先志与同案人江波(在逃)在没有办理任何登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广州市海珠北路一民居内共同设立了名为“男之梦”的面向男性服务的营业场所,对外派发印有裸露男性上身图样,记载“空调、茶座、包房,24小时营业”字样,并附有被告人及同案人联系方式的宣传卡片,同时购置了床铺、淫秽影碟等用具,招募多名男青年为前往光顾的男性客人提供性服务,并从客人交纳的性服务费中提取每次30元作为营业收入。同年7月24日,公安人员根据举报,将被告人刘先志与在该处提供服务的男青年抓获。 2003年6月,被告人周德明承租广州市海珠中路一间民房,安置十多名男青年在此住宿,并限制其活动自由。同时安排这些男青年外出在某酒店房间内向男性顾客提供性服务,按次收取费用。同年9月5日,公安人员经侦查,将被告人在内的18人抓获归案。 (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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