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5-29天然气爆炸续:13名责任人被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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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03: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泸州市政府第15次常委会将事故定性为“公共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国务委员华建敏最近对“5·29”天然气爆炸事故的批示精神,6月10日下午,泸州市市长肖天任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5次常委会,明确将纳溪“5·29”爆炸事故定性为“典型的公共安全责任事故”,并通过市监察局提出的对纳溪“5·29”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13名相关责任人中,泸州市天然气公司安富管理所副所长杜保具,该所抢修、维修班班
5月29日19时45分,纳溪区炳灵路15号居民楼负一层人行道下,突然发生天然气泄漏引发的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35人轻重伤、11间商业门面及负一层10余户居民的家园被毁。事故发生后,省长张中伟、副省长杨志文对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作出指示。经有关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对这起典型的公共安全责任事故,泸州市天然气公司及政府相关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常委会上,肖天任市长指出:纳溪“5·29”天然气爆炸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原因是多个环 节管理不到位造成隐患、监管不力造成事故。当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迅速排除安全隐患,尤其是水、陆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等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记者杨元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