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 超载车辆暂不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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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06:17 天府早报 | |||||||||
20日开始,我省展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动,行动历时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早报讯(记者戴玉堂实习生李玉纯) 本月20日开始,我省将展开全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动。其中,在公安部门纠正“大吨小标”,重新核发行驶证前,交通部门只治理超限,不治理超载。
这次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将分三步走。从本月20日至年底,重点治理超限,在公安部门恢复吨位,重新核发行驶证之前,凡未超限的车辆一律放行,暂不罚款;第二步,从今年年底至明年2月28日,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全面治理;第三步,明年3月1日至6月20日,总结、检查、验收并转入长效治理阶段。 从本月起,对新入籍的普通载货类汽车,统一按行驶证核定吨位计征交通规费;2004年6月1日前入籍的在用普通载货类汽车,从7月1日起按行驶证吨位标准计征交通规费。与交通稽征部门签订了包缴协议的普通载货类汽车,6月30日前已缴纳了7月及以后月份交通规费的,其征费吨位高于行驶证核定吨位标准而多缴纳的交通规费,准予作抵扣处理;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重型车辆,按55吨扣除车辆自重后的吨位核定计征交通规费。 车辆通行费收费,对多轴大型车辆适当给予优惠;从今年6月20日至明年6月20日前,对五类以上(含五类)且三轴以上(含三轴)货运车辆,全部按四类标准收取通行费;明年6月20日后,对上述车辆降低一类标准收取通行费。对集装箱运输车辆、多轴大型货运车辆实施运输管理费优惠政策,按应征比例下调20%。据估计,实施这些政策,全省交通系统预计将让利2亿元左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