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唐老鸭”抢劫犯罪团伙一审四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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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10:04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6月12日电(苏隐墨 吴忠)长期在海南岛南部地区横行霸道的最大抢劫犯罪团伙日前被押上审判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唐日培、张家余、刘光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同贵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李兵等9人分别被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 这个以绰号“唐老鸭”的唐日培为首的抢劫犯罪团伙有成员10名,2002年以来在三
一审判决后,唐日培等人不服,已上诉至海南省高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