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调整水资源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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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10:51 扬子晚报 | |||||||||
为科学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省物价局近日已发出通知,对江苏各类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地表水水资源费除农村中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外,其他各类地表水用水户,水资源费标准调整为每立方米0.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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