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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国企“老总”首批试行年薪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12:40 北京日报

  全市大型国企将全面推行

  本报讯(记者杜鹃)昨天,市国资委负责人与北汽控股、城建集团、首旅集团等20家国企“老总”签订了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这20家国企的正职负责人将成为本市首批实行新年薪制的国企领导人。随着市国资委出台《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大型国企将全面推行领导人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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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及收入缺乏统一标准,存在着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问题。为了使本市国企“老总”的薪酬与业绩全面挂钩,并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市国资委日前出台了《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首次确定了统一的国企负责人薪酬定价的客观标准。

  据了解,国企“老总”们的年薪中主要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基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按月支付。绩效年薪属奖励性质的收入,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只有完成国有资产收益任务后方可兑现。

  市国资委负责人表示,对于任期业绩考核为优秀,对社会、行业和企业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企业负责人,除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年薪外,还将给予相应的中长期激励。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酌情扣减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对于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或重大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等,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也将按照有关规定酌情扣减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

  据了解,国企领导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决定企业负责人岗位发生变更的,将按在职时段计算其当年薪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后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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