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打错针老太命归西?东山区开审医患纠纷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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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16: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桩医患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张小磊、实习生马泽望报道:患者有青霉素过敏史,医院却错滴了青霉素过敏者禁用的“羚兰欣”20分钟,罹患恶性肿瘤的八旬老人邱老太断魂。患者家属将广东省人民医院告上法院,索赔17万余元。上周,这桩医患纠纷在广州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判决。
2001年11月13日,邱老太因腹痛被送到省人民医院,经检查确诊为恶性淋巴瘤。12月31日下午,该院的一名护士将相邻病房李姓病人的药物滴注在了邱老太体内。被家属发现后,医院立即组织了抢救,但邱老太还是在5天后死亡。2002年12月底,邱老太的六个子女将广东省人民医院诉诉至东山区法院。 2003年底,广州市医学会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注错药严重违反诊疗常规,医方的行为存在过失。”由于“输错药物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死亡)无直接关系”,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关家不服,要求广东省医学会鉴定,其结论依然是“患者被错用为羚兰欣后,并未出现过敏反应的症状与体征。医方过失与患者的死亡无因果关系。本案不构成医疗事故。”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