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县"6·3"矿难又见瞒报:死亡12人只报一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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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16: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邯郸县“6·3矿难事件”已初步查明,有关部门表示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河北省邯郸市有关部门获悉,邯郸县“6·3”矿难瞒报事件取得突破进展。初步调查表明,这次矿难是一起煤矿负责人恶意隐瞒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死亡人数为12人,而不是原来报告的一人。 据介绍,发生事故的鸿达煤矿为村办煤矿,四证齐全。今年6月3日早8时许,该矿井下发生了瓦斯燃烧事故,正在交接班的两班56名工人中,当场死亡11人,送邯郸矿务局医院医治无效死亡一人,共造成12人死亡,17人安全离开井下。目前正在医院治疗的八人,治疗出院的共19人。 调查组调查后表明,事故发生后,该矿自行组织了抢救工作,没向任何单位和部门报告。副矿长马学林将事故情况向矿长马登峰作了汇报后,马登峰讲,事故比较大,别引来麻烦,把尸体转移到外地处理,对外宣称死亡1人,伤23人。之后马学林等将11具尸体运往邯郸县某火葬场1具,永年县火葬场5具,邢台市任县火葬场5具,分别火化,在邯郸矿务局医院治疗无效死亡的1具尸体,存放于医院太平间。工头余家诚代表死者与两名副矿长协商处理善后事宜,每个死者赔偿约八万余元,11名死者亲属随后携带赔偿款各自返回原籍。 目前,事故调查处理还在继续深入,有关部门表示,在全面查清事故真相后,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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