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助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读书到教育部门安排的公办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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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3日03:5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晖)日前,省政府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日显突出。我省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
流入地政府要将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本地义务教育工作规划,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其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和挖掘教育资源,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有招生能力的学校不得拒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情况,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与城市学生混班组织教学。 要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要采取措施,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费要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公办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费。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有关费用应分期收取。②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