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被盗 一夜之间刷光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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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3日06:05 天府早报 | |||||||||
消费者责怪银行未能及时提供挂失服务,但消委认为其遭遇与银行没有太大关系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 到重庆出差时,成都人骆先生随身携带的信用卡被偷,窃贼拿卡在7家超市内狂刷,挥霍掉5万余元。昨(12)日,骆先生在向发卡银行索赔无果后,向本报反映了他的遭遇,称他的损失与银行未能提供晚间挂失服务等相关。
想挂失 银行已经下班了 骆先生说,6月1日晚,他到重庆出差时,钱包被偷了,发现时已是晚上9时左右。由于钱包内有2000余元现金和“牡丹卡”、“长城卡”各一张,骆当即拨打两家银行的服务热线。 他先向中国工商银行挂失了自己的“牡丹卡”,在向中国银行挂失“长城卡”时,服务热线的语音提示说银行已下班,只有等次日上班时才能进行挂失处理。 一查账钱 刷光光 还透支 次日一早,骆先生托人到自己“长城卡”的开户所在地双流县办理了挂失处理。经查询,“牡丹卡”上的钱还在,但“长城卡”的密码虽然没有丢失,卡上的4.2万元钱却已经被窃贼分7次在7家大型超市消费光了,此外还被透支了9000余元,共计造成51769.40元经济损失。 骆先生当时想,自己的卡是成都的,如果账上的钱要转到重庆去还有一个周转过程,目前账上的钱还应该在超市,于是紧急向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风险管理科求助,要求冻结这些用自己卡所刷的账单。风险管理科让他到中行重庆市分行风险管理科去处理。 骆先生说,由于到两地的中国银行都没有结果,他又去找了商家,但始终没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寻责任 银行未替用户着想 骆认为,如果“长城卡”被偷的当晚银行及时为他提供挂失服务,这5万多元的损失就有可能避免。另外,银行发给自己的密码袋夹层中有条很小的提示语,称刷卡消费不用密码。这样的规定也没有充分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想,很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失。 对骆的遭遇,省消委会名誉副会长谷岩表示,骆的财产损失与其对卡的保管有关,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有自己的密码和签名,其遭遇与银行没有太大关系。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中行四川省分行风险管理科陈科长时,他表示星期一给予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