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武被执行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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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3日06:33 北京青年报 | |||||||||
延安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 新华社西安6月12日电 陕西省延安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李红武10日下午被依法执行枪决。 1992年至2001年期间,李红武(又名李二保)在延安市黄陵县店头地区组织两劳教释
李红武涉黑团伙案经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认定李红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者:王世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