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上收12县机构编制审批权 严控机构人员膨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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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3日07:1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银川6月12日电(记者吴海鸿) 为了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委日前决定,将灵武市等9个超编较多的县(市、区)的机构编制审批权,暂时上收到自治区编办,将惠农区等3个县(市、区)的机构编制审批权,上收到地级市编委。 记者从自治区编办获悉,目前宁夏一些县市超编问题较为严重,上收这些县市的机构编制审批权,是解决超编问题的阶段性措施,目的在于控制这些地方机构和人员膨胀。许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机构审批权上收的12个县(市、区)编制部门,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建立健全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档案及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非在编人员不得在岗,也不得与在编人员混岗。非在编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同级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人员由同级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并逐一落实分流安置去向,限期分流。财政部门要依据组织和人事部门提供的非在编人员名册,按照逐年递减的原则,核拨非在编人员工资。 在建好在编和非在编人员数据库后,12县(市、区)的机构编制部门,要在每季度末将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的变化情况报自治区编办和所在地级市编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将纳入统一管理的非在编人员分流安置情况,分别报自治区和所在地级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并抄报自治区编办;财政部门要将人员经费核拨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和所在地级市财政局,并抄报自治区编办。逾期不报的,将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除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外,12个上收机构编制审批权的县(市、区),不再补充新的工作人员(包括考录、聘用)。空编单位确需补充新的工作人员的,必须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中采取竞争上岗的方法择优选调。调整各部门、各单位和调配其他工作人员,须先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办理“控编单”,明确空缺领导职数和空编结构,人员到位后,增人单位须持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时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列编注册登记。 据悉,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这12个县市今后如果出现擅自审批机构编制事项、超编配备人员,以及挪用专项资金发放人员工资等问题,实行“谁决定、谁签字、谁负责”制,一律先停职,查实后再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