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歉意 肇事者母亲自掏3.7万元登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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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3日08:37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6月13日消息:对孙震海的母亲来说,2004年4月20日晚发生的一切,或许将是终身难忘的。那晚,南京路新昌路口,她酒醉的儿子与一名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冲突中,孙震海失手,导致司机倒地后死亡,随即赶到的警察将其拘留。 儿子打死了人,母亲满怀悲痛,更对死者家属万分愧疚。痛苦中的母亲,最后想到用刊登寻人启事的办法来表达对死者家属的歉意。
刊登广告寻找现场目击证人,都是受害者家属,由肇事者家属刊登此类广告十分罕见。为此记者采访了广告刊登者———孙震海年近60岁的母亲。在谈到刊登广告的动因时,孙震海的母亲感慨无限:“刊登广告的初衷,其实是为了道歉。由于某些原因,我至今也没能够见到受害者家属,出事后也没见过儿子……”对死者家属的愧疚,对儿子突然变成了杀人凶手的疑问,两种心情一直纠缠着这位母亲。 事发至今,整整52个日夜过去了,对孙震海的母亲来说,2004年4月20日晚发生的一切,或许将是终身难忘的。 让孙震海的母亲不安的是,平日里“安守本分”的儿子,突然变成了“十恶不赦”的杀人凶手,作为母亲她实在是无法接受。更令她难以释怀的,还有对死者家属的愧疚。“据我所知,王希龙家中,还有一位81岁高龄的老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她心里的悲痛是可想而知的。”“我并不想为自己的儿子做任何的辩解,我只是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对方做一点经济上的补偿。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我曾经拿着一万块钱到公安局,希望能作为丧葬费转交给受害者的家属,这是当时,也是惟一一次有希望与受害者家属作沟通和谅解的机会,但没有成功。我愿意为我的儿子赎罪,我要跪在死者母亲前,向她磕头赔罪……”为了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全家人商量后,孙震海的母亲以寻找事件目击证人为名,在本市新闻晨报上刊登了广告。从6月10日到今天,连续三天刊登寻找目击证人的广告,花去了孙震海母亲3万7千余元。广告见报后,有人不屑一顾,认为孙母寻找目击证人的目的无非还是替儿找到减罪的理由,但更多的读者却给母亲来电,表达了对这位母亲的尊重。广告刊出后,到昨天为止,孙震海的母亲一共接到了4个电话,也都是好心人的安慰。这样的歉意,也许依然无法弥补死者家属的伤痛。但这位母亲的做法,却已经引起了许多与此事无关的读者的关注。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