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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开公司 因诈骗狐狸尾巴露出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3日14:55 新华网

  一名30多岁的男子先后开办两家公司,又出任其中一家公司总经理,人前十分光鲜。然而,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该总经理卫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人民币。原来,卫某所开两家公司均虚报注册资本,总额达200万元,而在经营中又进行合同诈骗,并在被羁押时逃脱,犯下脱逃罪,被法院依法数罪并罚。

  38岁的卫某,大学毕业后在广西创业。2000年4月,为了能取得合法经营的手续,卫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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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知没有资金不能开办公司、不能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下,指使他人采取将人民币100万元借款存入银行的方法套取进账单,注册验资后又将银行存款划出。随后,卫某编造了另一人何某投资46万元,自己投资44万元,其他另两人各投资5万元开办公司的虚假事实。

  2002年7月,卫某又如法炮制,借其山西老家的妹夫李某的名义再次虚假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骗取了南宁康波申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证明。

  卫某在其虚报注册资本成立的南京维立升公司担任总经理。2000年4月至10月间,卫某的公司与天津一家公司先后签订了购买机械密封件的购销合同6份。随后,天津的这家公司发给卫某价值人民币240余万元的货物。

  收到货后,卫某又先后将收到的货物加价转卖给南宁一家纸业公司,并收齐了纸业公司的全部货款。与此同时,卫某也曾陆续向天津的公司还款,但截至2001年年初,总共才支付货款155万余元,尚欠货款85.5万余元。其后,天津的公司多次催要欠款,但卫某每每编造谎言,搪塞推脱,借口拒付。其间,卫某曾在2002年4月给天津公司发过传真,承诺在2002年5月前将全部货款一次性付清。然而,就在同年底,卫某逃匿,并将其公司办公地点变更,同时更换了手机号码等,中断了与天津公司的所有联系。百般无奈,2003年4月,天津的这家公司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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