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次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草地方性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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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04:4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周本强)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地方性法规委托起草会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和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委托他们分别起草《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草案)》,并要求今年10月5日前完成起草工作。这是青岛市立法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的突破性尝试,是地方立法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此举的目的在于,克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起草法规过程中公开透明度不够,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和群众参与较少的现象,以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公正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