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道路违规经营者将被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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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2:1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来自全国各地交通系统的负责人云集春城学习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道路运输条例》,今后违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行为将一律处以重罚。 《道路运输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运输工作的行政法规,从7月1日起,班
此外,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强行招揽旅客货物、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或扬撒的,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货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吴宝珠(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