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展保安纠察行动 保安员不能乱用警器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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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4:52 新华网 | |||||||||
“保安有无酒后上岗?有无留存他人物品?”昨天(6月13日)下午,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部署开展了保安纠察集中统一行动。 昨天16点,28家保安分公司的保安纠察队员驾驶着印有“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保安纠察”统一标志的专用车辆,分7路奔赴全市一些主要路段、繁华场所对王府井、西单、方庄、朝外、中关村大街等重点保安岗位进行了现场统一纠察。
今后,节假日和双休日保安纠察要在主要商业街道、繁华场所对保安员保安风纪、岗容岗姿、言行举止、勤务规范等进行纠察,并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和咨询,直接查处违反《保安六条禁令》的责任人。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纠察大队大队长迟民昨天介绍,《保安六条禁令》主要包括,保安员不能着装饮酒;不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单位饮酒;不许乱用警器械;不许打人;不许无证驾驶;不许留宿他人;不许留存他人物品等内容。(姜新菊)(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