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一分爱心 给你五倍回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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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4:59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诚)记者从市献血办了解到,根据目前本市实行的无偿献血用血返还制度,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医疗需要用血时,最高可享受相当原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同时家庭成员医疗需要用血时,5年内享受与献血者献血等量的免费用血。 据市献血办负责人介绍,根据《天津市献血条例》、《天津市凭证用血实施办法》、《天津市无偿献血公民用血返还办法》,本市目前实行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集体互助,社会援助的凭证用血制度,建立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保证了无偿献血者应有的权利和回报。据介绍,所谓凭证用血,就是病人需要临床用血时,要凭本人或家庭成员的无偿献血证;对不具备有效证件的临床用血者,要交纳3倍的用血互助金,这些激励和约束机制使本市市民踊跃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另据了解,按照本市现行医保政策,对于参保患者,“全血”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0%,“成份血”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凡已无偿献血的病人,对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出院后发证(无偿献血证)部门将按献血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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